中央农办、农业农村部等18部门联合开展村庄清洁行动
中央农办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》,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。
记者21日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,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,方案提出要重点做好“三清一改”:
——清理农村生活垃圾。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、积存垃圾、塑料袋等白色垃圾、河岸垃圾、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,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。
——清理村内塘沟。推动农户节约用水,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,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,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。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、排水沟等为重点,清理水域漂浮物。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,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,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。
——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。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、农业投入品包装物、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,严格按照规定处置,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。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,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。
——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。广泛宣传教育,建立文明村规民约,引导农民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,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、污水乱泼乱倒等不文明行为。
方案明确了村庄清洁行动的五条行动原则,即坚持县级主抓、多方参与,坚持村为单位、农民主体,坚持因地制宜、分类实施,坚持先易后难、循序渐进,坚持教育引导、移风易俗。
方案明确,县(市、区)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、亲自动员、亲自推动;乡镇、村屯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“清洁指挥长”。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、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,发动群众、组织群众,扎扎实实把村庄清洁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,确保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》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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